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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案通报】骗取留抵退税增加了一种新手段

德新税悟
2024-08-28


5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8起骗取留抵退税典型案件,其中有一起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这起案件中公布了纳税人骗取留抵退税一种新手法:通过违规抵扣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这在已经公布的183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例中,属于新的骗税手段。
具体案例如下:

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查处一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2022年05月24日

    近期,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和顺昌科技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违规抵扣公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增进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24.17万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作为当前常态化打击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的压倒性态势,护航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


德新税悟总结:
在已经公布的183起(根据明哥说税统计)骗取留抵退税案件中,大致分为这么几种骗税手段:
1、隐匿销售收入,其中存在以个人名义收款,销售不记账,虚假申报等手段,从而达到少记收入、少确认销项税额的目的。
2、虚增进项税额,其中包括取得虚开的进项抵扣凭证、应转出未转出、违规抵扣等手段,从而达到虚增进项税额的目的。
3、注册空壳小规模纳税人违规享受低税率或免征增值税优惠。
基本上,这些骗取留抵退税的纳税人,主要就是从两方面入手的,一方面是从销项入手,千方百计的减少销项税额确认,从而“少”消耗留抵税额,自然就可以违规获得留抵退税。另一方面,就是从进项入手,要么取得虚开发票虚增进项,要么应转出进项未按规定转出,同样达到“多”增加留抵税额的目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检查纳税人所申请退税额是否真实、准确的时候,就可以从这两方面入手,综合对照企业购销情况、能耗情况、进销变动情况等,来综合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少确认收入或虚增进项的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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